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活动举办前需提前申报所需设备及活动类型,提交电子版申请表至学生工作处。活动彩排时间限定为1天;如有特殊情况彩排时间超过1天,须提交《辽宁科技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使用申请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工作处智慧西楼410办公室审核。
所有活动需提前至少1周提交预约申请,预约范围仅限当月活动;次月活动预约,最早可于本月20日填报申请。上午原则上谢绝安排各类活动,确有特殊需求的,须提前向学生工作处报备并提交专项申请,请各单位合理规划活动时间。活动时间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须及时与学生工作处联系,按规定办理时段更换或预约取消手续,严禁各单位私自调整使用时间、擅自转借他人使用,违者将暂停其活动中心使用资格。
各单位须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自行负责活动内容的策划、筛选、审核工作,并自行承担现场的秩序管控、安全保障、人员引导等工作,妥善处理活动期间各类突发情况。学生工作处仅负责提供大学生活动中心场地和基础设备的日常管理。
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规范合理预约使用大学生活动中心,切实履行管理责任,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