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学校已收到辽宁省教育厅下发的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获奖证书,现进入证书发放环节。本次证书发放采取统一发放、专人领取的方式,请以学院为单位按要求领取获奖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学院指派一名辅导员老师统一签字领取。
2.国家励志奖学金和辽宁省政府奖学金荣誉证书由教育厅提供,无法补发,请各学院做好每一份证书的签收工作。
3.个别学生涉及学院归属转变,获奖证书按现学院发放。
4.各学院领取后做好服务,及时发放给学生,方便学生后续参加选调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学生工作处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