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落实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现开展2025-2026学年学年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在籍学生(不含2026级新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类别
1.优秀个人: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寝室长。
2.先进集体:优良学风班;先进班集体;文明宿舍。
评选标准及比例详见《辽宁科技学院学生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评选表彰办法》(辽科院发〔2025〕56号),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文件标准、规范流程开展初审、公示工作。
三、文件报送
请于9月2日15:00前将汇总表(纸质版,签章齐全)和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工作处邱月处(智慧西楼410)。汇总表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邱月OA办公自动化,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请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杜绝弄虚作假,确保评选工作风清气正。